消防系统是每个单位或企业单位,正常生产工作及生命安全保障,根据公安部《认真落实消防设施检查维保维修保养管理制度》指示精神,消防系统设施必须定期维护、保养,发现故障及时清除,保障消防设施能正常运行,发挥有效安全预警功能,保障财产免受损失人民群众安全;通过共同努力,使其有效发挥
消防系统维保保养作用。
消防保养对消防系统设备外部清洁及部分附件保护保养应由消防办理中心主管指导完结;每班次消防员应对消防设备外部清洁一次,用压缩空气进行吹污、吹尘,再用干干净抹布擦拭,保持设备光洁。
消防系统设备故障修理一般不超过 8 小时,在8小时内无法处理,应将故障原因、处理时刻上报物业部司理,按同意时刻限期处理;需外委修理,由消防办理中心主管委托安装厂家或公安消防局修理保养。
消防系统设备检查、保护保养均应有完好记载,分类归档办理,保存期五年。
在消防系统存在故障、值班人员责任心不强无人值班情况下,用电线路,极有可能酿成大祸;大量火灾实例证明:发生火灾,特别发生特大、恶性火灾主要原因是消防设施未能发挥作用或值班人员处置不当。
提高
消防系统维保保养作用安全意识;作好消防系统、灭火系统的维修和保养;由培训合格的人员双方负责消防设备日常管理和操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